提高“五一”期间保证金至8%

2008年04月28日05:13  来源: 中国证券报  
  上海期货交易所日前向各会员单位发出通知,“五一”节假日临近,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条有关规定,对“五一”休市前后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比例作出调整。

  上期所规定,自4月29日收盘结算时起,铜、铝、锌、黄金、天然橡胶和燃料油等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由原比例提高至8%,高于8%的仍按原比例执行;自5月5日收盘结算时起,上述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水平,均由8%恢复至原比例。此外,有关合约根据规定须提高交易保证金收取比例的,仍按原规定执行。(李中秋)
(责任编辑:和讯网站)

 

[发表评论] [复制链接] [收藏此文] [打印] [财富速递] [RSS]

我来说两句
谁在说
用户名: 密码:   全部评论>>
  全部评论>>
热点
推荐
商讯
看过此页的网友也看过了
热点新闻
热门评论
热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