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央行”报告:开放人民币汇兑需修改法律
2008年04月15日09:18
来源: 财华社

台湾要开放人民币在本岛的汇兑业务就需修改法律,台湾“央行”周二向“立法院”一个委员会提交报告称。
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暂行条例》的规定,两岸官方需就人民币在台湾汇兑事宜制定相关解决机制。
台湾当局目前正面对外界压力要求其制定办法允许人民币在台湾兑换,因为新台币与人民币的兑换业务目前仅局限在金门和马祖等外岛地区。
将于5月20日宣誓就职的台湾当选“总统”马英九已承诺将开放大陆观光客来台旅游。
道琼斯通讯社见到的报告显示,台湾”央行“建议分两阶段实现人民币在台湾本岛的兑换。
报告称,第一阶段,台湾应仅开放台湾银行收受人民币;只有在第二即最终阶段,才可开放人民币双向交易。
台湾“央行”未透露开放人民币汇兑业务的时间表。
(责任编辑:刘春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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