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理财暗藏“高息揽储”银监会警示低价倾销

2006年12月28日10:50    作者:方会磊
  从2005年初的2.5%到2006年底的5%,外汇理财一年期固定收益产品收益率,直线攀高。

  这是银行的危险让利———不断攀高的固定收益回报,正在给银行和投资者们蒙上阴影。

  “中资银行在外汇理财产品市场上的价格战,不但给投资者造成‘无风险高收益’的错误暗示、抑制银行的产品创新,还放松了某些银行在外汇理财资金运用上的审慎原则,严重损害了理财市场。”12月23日,一位银行界人士称。

  危险让利

  “大大小小的银行都觉得外汇理财市场有利可图。”上述人士说。

  2006年,这种较量继续升级。近期,中信银行推出的美元固定收益型产品,3月期的年化收益率为5.10%,6月期的年化收益率为5.20%,民生银行则将3个月期限的美元固定收益产品的年化收益率开在了5.23%。

  而光大银行更是给美元一年期固定收益产品给出了高达5.05%年收益率。相比之下,工行深圳分行于上月初发售的年化收益率4.85%的美元3个月固定收益产品显然已“矮出”一截。

  截至12月21日,美元1年期LIBOR(伦敦银行同业拆借利率)为5.2881%,美元3月期LIBOR为5.3656%,美元6月期LIBOR为5.37%。

  “将国内一些小银行的外汇理财固定收益率与LIBOR比较,就会发现,高收益率下,银行自身承担了很大的风险。理财产品到期时,一些银行甚至很难实现对投资者的高收益回报,这是因为它们的资金成本很高。”一位熟悉内情人士透露,“大银行一般会把外汇理财资金专户专用,投资于一些3A级债券,而有些小银行为了实现对投资者的高收益允诺,就可能会投资于一些高风险债券。”

  “他们在以银行让利的形式暗示投资者可以获得‘无风险的高收益’,但天下不可能有免费的午餐。”前述知情人士称。

  某些银行甚至会私下将外汇理财的客户资金用于外汇放贷,将外汇理财产品进行变相的“高息揽储”。

  “它们按照LIBOR+300BP放贷给那些需要外汇贷款的国内或者国外企业,来最大化的获取资金的回报,但这对银行运营来说风险非常大,一旦出现资金流动问题就会累及投资者。”他续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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